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