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