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 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 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 女曰:“ 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