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