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