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 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 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 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