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