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