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 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 怪之,莫 敢徙。复曰“ 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 有一人徙之, 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 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