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