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