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