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