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