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