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 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 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 王使人上书告相, 事下廷尉 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 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 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 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 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 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 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 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 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 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 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