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 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 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 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