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