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