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