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