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 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