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