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