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