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