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