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