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