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 天下而无所制也。 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