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