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