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