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