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 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