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