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