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