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 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