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