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