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