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 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