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