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