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