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