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 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