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 所敬,而灭 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 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 则以饰之无伤也。 有与同失者,则明 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 ,辞言无所击排,乃 後申其辩知焉。 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 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 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