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